送别诗文释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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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别作者简介
沈与求
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
【生卒】:1086—1137
【介绍】:
宋湖州德清人,字必先,号龟溪。徽宗政和五年进士。历明州通判。为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,在任知无不言,前后近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高宗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寻任参知政事。与张浚不和,出知明州。七年,迁知枢密院事。卒谥忠敏。有《龟溪集》。
全宋诗
沈与求(一○八六~一一三七),字必先,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进士,补归安尉,累迁通判明州。高宗召对,除监察御史。历兵部员外郎、殿中侍御史,以议迁都事,出知台州。召还,再除侍御史,迁御史中丞,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。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,未几奉祠。绍兴四年(一一三四),起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召除参知政事。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七年,随高宗至建康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谥忠敏。着有《龟溪集》十二卷。《宋史》卷三七二有传。 沈与求诗,以《四部丛刊续编》明刊《沈忠敏公龟溪集》为底本。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。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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