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林出身的阿雪,自幼生活清苦,国小毕业便至臺北帮佣。父亲勉励阿雪,他们有十隻手指、十隻脚趾,有这「二十甲」,刻苦耐劳,一定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。
阿雪十多岁时进入工厂工作,认识美娥,两人结為好友。阿雪21岁时,美娥爸爸在徵得阿雪爸爸同意后,帮阿雪安排了相亲……
家裡多了两个孩子,经济更得精打细算,阿雪每天背著两个双胞胎去菜园工作,还得照顾身体日益衰弱的公公;為了增加收入,阿雪更是天还没亮就去挖竹笋、摘药草,担下山卖,不放过任何赚钱的机会。阿雪、阿秋虽然生活不宽裕,仍不忘行善,一直把孤苦无依的邻居阿南伯当自己父亲照顾。双胞胎还不满一岁,阿雪又怀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