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爸”陈志下乡6年,因为 “我爷爷”历史问题不清,迟迟不能回城。 “我妈”张翠花是村支书的老闺女,能吃能干。
这一年,陈志成了先进典型,张翠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爱意,把定情鞋垫塞给了他,陈志不情愿,但也没推脱成。翠花爸找到三喜嫂子做媒人,对陈志说娶了翠花,就能去上大学,陈志很为难,说考虑考虑。
第二天,陈志答复老支书说愿意娶翠花,于是老支书家热热闹闹地给两个人订了婚,翠花就送陈志回城了。陈志回到父母家告知二老上大学的好消息,父亲过于激动,晕了过去。
翠花爹被钱家人打了,翠花一家轮番给陈志施压,陈志说服了岳父去医院治伤,医院说并无大碍。医生不让住院,对救翠花大哥不利,岳父让陈志找卫生局金局长来托大夫。陈志提醒金局长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能帮就帮,金局长也和医生在老爷子面前假装争执,最终重伤证明也没开成。翠花家人还是催促陈志去为翠花大哥开脱,钱家人确实伤重,不过公安局也告诉了他解决问题的办法,但是陈志并不愿意干违法的事来为翠花哥开脱。陈志和岳父说起大哥得抓得判的状况,说要去钱家看看。陈志来到村支书处想法化解矛盾,把方方面面的利害摆了又摆,最终支书接受了陈志关于张家赔偿、钱家要求轻判的提议。但陈志提出的赔偿建议和翠花爹希望看到的相差甚远,并不接受。翠花拿着婆婆给的钱回到娘家,帮着劝家里人,翠花爹答应赔偿,但也说到时候大儿子回不来就对女婿不客气。翠花来找村支书,求人家拿了赔偿款放人,村支书应了。陈志告诉她,放不与否是法律问题,翠花大哥还是被判五年刑期,翠花一家和陈志翻了脸,翠花也抱着孩子回了娘家。